近日,税务总局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5年第2号),明确自2025年2月1日起,调整《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增值税及附加税费预缴表》及其附列资料填写说明。
年度汇算清缴时,对视同销售会税之间产生的差异,如何填报申报表,正确计算视同销售应纳税所得额,一直是实务中的难点和易错点,以下通过举例方式为朋友们详细说明:假设企业2022年向红十字会捐赠自产的抗疫物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