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南京公积金两大新政5月1日发布,涉及贷款、购房提取和还贷提取:支持南京都市圈缴存职工在南京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南京市缴存职工在南京都市圈其他城市购买自住住房,享受住房公积金提取同城化待遇。
扬子晚报网2月3日讯(记者 马祚波)2月3日下午,南京市发改委发布《南京市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若干政策措施》,提出十个方面33项重磅举措。记者了解到,其中有多项举措涉及房地产市场,如分区实施购房契税补贴、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等。
根据4月25日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会议达成的《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合作协议》,为加快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逐步为区域内缴存职工提供统一规范的住房公积金服务,5月1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的通告》(以下
为持续优化公积金贷款流程,方便缴存职工更好利用公积金贷款购房,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8月28日从南京公积金中心获悉,新一轮贷款优化政策已于近日公布,新政在公积金贷款年限、住房套数认定、贷款次数认定等多方面进行了调整,并已于8月27日施行。
现代快报讯(记者 蔡梦莹)5月1日下午,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南京都市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的通告”,即日起,将支持南京都市圈缴存职工在南京购房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支持南京市缴存职工在南京都市圈其他城市购买自住住房,享受住房公积金提取同城化待遇。
今天,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公积金贷款常见问答系列方可代为办理相关事项。 住房公积金贷款部分提前还款的扣款顺序是什么? 按照贷款合同约定,部分提前还款的扣款顺序为:先还逾期贷款罚息,逾期贷款利息、本金,本期应还贷款利息、本金,再还提前还款时应付的利息,剩余金额用于归
交汇点讯 5月1日,南京住房公积金发布《关于都市圈住房公积金贷款和提取政策的公告》,宣布南京都市圈城市住房公积金一体化发展,包含南京市、常州市、镇江市、扬州市、淮安市、芜湖市、马鞍山市、滁州市、宣城市在内的9个城市住房公积金可互认互贷。
来源:【交汇点新闻客户端】交汇点讯 可将公积金账户余额作为前期购房资金,2月27日,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发布《关于优化南京市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款相关规定的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分别明确了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购买存量住房提取公积金账户余额的申请条件和办理流程。
8月29日,据“南京发布”微信公号消息,南京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进一步放松,新政包括贷款年限、首付比例、住房套数和贷款次数认定的调整。其中提到,贷款年限由退休后延长5年放宽至延长10年;取消“使用公积金贷款购买二套房,对于原首套房人均建筑面积需不超过40平方米”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