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来信:在北京,四环,有套大红本上写着我名字的房子,我时常有一种满足感,虽然房子是父母帮我置办的。妻也北京人,经人介绍认识。当初锁定妻,与她的职业有关,老师一枚。常听人讲,娶个女教师做老婆,不但能辅导孩子学习,每年还有两个漫长假期,可很好照顾家。但婚后,我彻底后悔了。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康咏凯 记者 徐晓安)周某借朋友龚某的名义贷款买车,二人分别是行驶证登记的"名义车主"和占有使用车辆的"实际车主"。后双方关系恶化,周某欲提前还清贷款,将车辆过户到自己名下,可龚某怠于配合。那车子到底归谁呢?
来源:台海网台海网2月15日讯(海峡导报记者陈捷吴舒远通讯员同法/文杨希/漫画)恋人闹分手,豪车该归谁?热恋期间,他以爱的名义为她“买”的豪车,就是她的吗?近日,同安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恋爱分手后的财产纠纷。
浓情蜜意之时,“借名买车”爽快答应,当结束恋爱关系时,谁才是“真车主”?近日,广东法院审结一宗不当得利纠纷案,认定案涉车辆双方并不成立赠与合同关系,实质上是“借名买车”关系,判决吴某某应向张某返还出售车辆后取得的不当得利4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