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刘虎 张奕丹 吉林洮南报道7月10日下午,吉林省洮南市洮儿河西岸,面对采访,黄德义表示“我没有罪”。他认为,搭建浮桥解决了当地部分村民绕行几十公里去河对面的问题,收取少量过桥费是为收回建桥成本,但从未有强制收费的情况。
为方便周围邻居出行,黄德义自建桥梁,是大好事。但是,他却私自收钱了,这就有点有违法律。最近闹得沸沸扬扬的吉林白城村民黄德义,他私自搭建桥梁还收费,结果被判了有期徒刑两年。到底是黄德义在搞事还是在给村民们提供便利?村民黄德义自称是家族世代摆渡人,几辈子都在洮儿河边种地摆渡。
前言:鲁班要感谢自己生在了旧社会,不然在新社会他会因为私自造桥,全家被抓判刑。中文:这事儿还要从2014年说起,黄德毅是一名当地教师,为了学生和自己出行方便与亲友共同建设了一座桥,桥用十三条铁皮船搭建,总投资超过十三万,而后为了方便相邻,对选择通过的村民路人和车辆,收取1-10元不等的过桥费,相比较绕路70公里来看,很多人还是更倾向于缴费过桥,他以为自己做的是好事,可以让出行的群众有多一种选择,但水利局明显不这样想,在桥建好的第二年,水利局就判定其“非法建桥”,判罚不是目的,目的是罚款,在随后的2015年和2016年两年里,黄德义选择每年给水利局交1万元“罚款”,以保证桥和自己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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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吉林省某地村民黄某私搭浮桥被判寻衅滋事罪一案引发关注。据报道,黄某在洮儿河边长大,这条河让村民的日常通行极为不便。黄某家有兄弟五人,祖上都以摆渡为业。2014年,黄某焊了十三条铁皮船,搭建了一座固定浮桥。2018年10月,当地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罚款并强制黄某拆除浮桥。
荆州新闻网评论(特约评论员 张仲旺)近日,一则村民因自费建造桥梁被判刑的新闻,引发了社会舆论的广泛关注。回顾相关报道,吉林省洮南市黄姓村民为了方便周边群众,总投入超13万元,修建了一座长7.5米、宽1.
想人民之所想,急人民之所急,这不是一句空口号,而是要落地生根,落实到群众中去,方是正道!侠客岛更是一针见血:2018年拆了,都过去5年了,官方才计划造桥,这5年来老百姓的疾苦,你们实地了解了多少,说到底,还是懒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