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已略去注释,如需查看,请订阅《法学》当前,我国已全面迈入中国式现代化的新征程,为了实现共同富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指出,要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优化税制结构,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
第一章 法律适用的基本命题 第一章 法律适用的基本命题 第一节 从终点开始 以法教义学的立场来看,法律无非就是一个以科学的方法予以固定的体系。因此,在讨论具体的民法学方法之前,必须先明确两个关键词:科学和体系。
作者:陈永强(中国计量大学宣传部部长、教授,质量法治智库执行主任)如何理解“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呢?从词汇用语上来看,“自主”意味着自我决定、自我主张,而不是他人决定、他人主张。“中国自主”,就是中国的决定或主张。
若说存在一条捷径,也许就是“边写边学”,在论文写作中深入思考、实现自洽逻辑。笔者认为,好选题通常包含三个要素——时代性、前瞻性、争议性,即论文选题是否回应时代的呼声,是否凸显前沿性问题,是否凝练争议问题的焦点。
【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余年来,中国法学学科坚持与党和人民事业同向同行、与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进程同频共振、与法治中国建设同步共进,在理论创新、范式转换、体系变革中砥砺前行,初步构建了一个门类较齐全、分工较细致的学科体系。
2023年2月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新时代法学教育和法学理论研究的意见》强调,总结提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具有主体性、原创性、标识性的概念、观点、理论,把论文写在祖国的大地上,不做西方理论的“搬运工”,建构中国自主的法学知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