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消息】1月16日消息,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日前发布了《关于在北京市、河北省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1月14日~2025年1月22日。
央广网天津12月21日消息(见习记者韩雨晨)为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支持职工合理住房需求,结合天津市实际,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委会出台《关于调整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加大天津市对租房提取公积金职工的支持力度以及对多子女家庭租房
日前,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联合印发《关于放宽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条件的通知》。新规放宽了租房提取公积金的条件,只要是无房职工连续足额缴纳存满三个月公积金,没租金发票、税票也能提取公积金付房租啦!1提取条件宽在哪?
近日,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取公积金,营业员告诉我不用每次都现场跑了,办理网上提取手续,下次就能微信公众号办理提取了,提现到绑定的建行龙卡秒到账。一回家我就试了下,果然方便快捷,秒到账。我来给大家分享一下流程:1.首先,需要去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网上提取手续。
最近,甘肃、天津、上海、池州、太原等多地住房公积金政策进行了优化调整,提取限制取消,提取方式焕然一新!01 甘肃:提高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租房提取额度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近日对《提取业务操作规程》进行了优化调整。
10月28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发布《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知》。各委、办、局,各区人民政府:为支持缴存职工解决基本住房问题,助力京津冀协同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调整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通知如下:一、职工及配偶购买本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购房人及配偶、双方父母可以按照本市现行购买保障性住房提取政策提取住房公积金。
新京报讯 (记者张建)6月19日,新京报记者从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网获悉,该中心发布《天津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关于提取住房公积金有关政策的通告(征求意见稿)》《关于调整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6月16日
从今年6月1日起,公积金提取政策发生了重大变革!之前我们都知道,公积金提取是按照“季”来办理的,一次只能提取3个月的金额,这给我们的使用带来了不小的困扰。然而,现在好消息来了!根据最新的变动,公积金提取政策改为按照“月”来进行提取了!
日前,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修订《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细则》的通知,为更好满足居民刚性和多样化改善性住房需求,现对《天津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操作细则》(津公积金中心发〔2023〕28号)进行修订并重新发布,自2024年10月28日起执行。
6月21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结息期间住房公积金业务与客服工作安排的通知》,其中明确6月30日21:00至7月1日13:30,网上服务渠道暂停受理。7月1日13:30,网上服务渠道恢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