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024年9月1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2号公布 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条 为了加强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监督管理,规范法定计量检定机构行为,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
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以来的规章大全总局令1-93号(可点击名称链接查看)文号名称公布日期生效日期第93号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2024年9月12日2025年1月1日第92号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监督管理办法2024年9月12日2025年1月1日第91号网络反不正当竞争暂行规定2024年5月6日
市场监管总局成立以来的。总局与国家宗教事务局等部门联合令: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办法《伊斯兰教朝觐事务管理办法》已经国家宗教事务局按规定程序审议通过,并经外交部、公安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海关总署、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同意,现予公布,自2020年12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2021年10月征求意见稿)目录第一章 总则第二章 计量单位第三章 测量标准第四章 计量器具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 为了保障国家单位制的统一和测量结果的准确可靠一致,促进经济社会和科学技术发展,维护国家、社会公众利益,制定本法。
《办法》在遵循《立法法》《计量法》《计量法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基础上,针对未按规定标注型式批准标志和编号,制造、销售的计量器具与批准的型式不一致,未持续符合型式批准条件、不再具有与所制造的计量器具相适应的设施、人员和检定仪器设备三种违法行为,新增了三项行政处罚,并按照《行政处罚法》规定设定处罚种类和额度,加大了处罚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