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婚生育新政策是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再婚夫妻,一方生育过一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过的;或再婚前双方各生育过一个子女,离婚时依法判决或离婚协议确定子女随前配偶,新组合家庭无子女的,都可以再生一个孩子。
在阅读此文之前,麻烦您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又能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文|史书自赏编辑|史书自赏网络图片前言:从“少生优生”转变为“二娃三娃”,短短数十年,计划生育这一基本国策的改变,归根结底是因为我国的人口增长率逐年降低。
极目新闻评论员 徐汉雄近日,有重庆万州区居民在社交平台表示,近期接连收到当地卫健委发送的群发短信,内容主要宣传生育政策。11月19日,万州区卫健委表示,确实群发了两条短信,“主要是为了宣传新的生育政策”。
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今天通过了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条例新增父母育儿假、独生子女护理假、再婚夫妻也可以生育三个子女、子女3周岁以内的父母每年各享受10天育儿假、虐婴相关人员终身不得从事婴幼儿照护服务、新增建立普惠托育服务体系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