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的剿匪战:重建秩序与保护人民1950年3月,刚从苏联访问归来的伟人,正在组织中央在紫荆阁开会,就在这时,下属拿着一份来自西南军区最高领导签署的电报,匆忙的递给伟人,眉头紧皱的伟人愤怒地看完电报,立即下令组织39个军奔赴现场,最快时间铲除这些土匪。
1951年春天,随着十万大山、六万大山等桂南地区和大小瑶山剿匪的胜利结束,广西剿匪进入决胜阶段。由于土匪散布面广,中共广西省委决定从1951年3月下旬开始,集结16个团的兵力进剿桂西北土匪,范围包括柳州北部、宜山专区和百色地区的股匪,以彻底消除匪患。
1950年3月16日,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发布《剿灭土匪,建立革命新秩序》的指示:必须明确,剿灭土匪,是当前全国革命斗争不可超越的一个重要阶段,是建立和恢复各级人民政权,以及开展其他一切的必要前提,是彻底消灭国民党在大陆的残余武装,迅速恢复革命新秩序的保证。
1949年12月11日,广西宣告解放。然而,就在广西刚刚解放不久,土匪暴乱就在广西各地相继发生,他们不仅扰乱社会秩序,而且严重威胁新生的人民政权。据统计,从1949年12月到1952年12月,新中国经过3年剿匪作战,歼灭广西境内的土匪50万人左右。
在古代的文献记述中,便有响马,山大王,山贼,盗匪等称呼,虽然名称不一,但他们绝大多数的性质都是相同的,基本都是以“杀人放火”勒索绑票、奸淫掳掠、勒索敲诈、姿意妄为为主业,土匪的以上种种劣行,成为人人痛恨的祸患,对当时的人民和社会治安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和人身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