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日报讯(记者 陈泥)今后,符合条件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可在厦门医院、社区、商场等场所设置自动售卖机,销售由消费者个人自行使用的第一、二类医疗器械,满足消费者24小时购买医疗器械需求和医院患者的临床急需。
东南网8月15日讯(福建日报记者 林智岚) 近日,厦门市在全省率先出台《厦门市医疗器械自动售卖机管理规定》,对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设置自动售卖机的备案流程予以明确,并对医疗器械自动售卖机的经营主体、经营范围、基本原则以及质量管理体系等提出要求。
近日,山东省药监局印发《山东省自动售械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针对医疗器械经营行业发展新要求,规范利用自动售械机从事医疗器械零售经营活动。这是全国首个由省级药监部门出台的针对自动售械监督管理的政府规范性文件。
沪药监规〔2024〕8号各区市场监管局、临港新片区市场监管局,市药品监管局机关各相关处、稽查局、各相关直属单位:《上海市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已经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2024年第21次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标题: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启动自动售械试点工作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记者 李娜 报道)为持续深入贯彻《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加强自动售械监督管理,促进医疗器械新经营业态规范发展,近日,青海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召开自动售械试点工作启动培训会。
设置在市第五医院康复科门口的自动售械机。(市市场监管局 供图) 昨日,在海沧区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国药集团厦门医疗器械公司的自动售械机取得厦门第一张备案凭证,这意味着一种医疗器械零售新模式在厦门开始施行。
近日,山东省药监局印发《山东省自动售械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下称《办法》),针对医疗器械经营行业发展新要求,规范利用自动售械机从事医疗器械零售经营活动。记者从省药监局获悉,这是全国首个由省级药监部门出台的针对自动售械监督管理的政府规范性文件。
今年以来,山东省药监局聚焦“制度体系全面完善、各方责任全面落实、质量监管全面加强、监管能力全面提升”工作目标,持续推进医疗器械安全巩固提升行动。上半年,全省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共检查医疗器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4.7万家次,查办案件706件,两起案件被纳入国家药监局公布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