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30日发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延续了现行婚姻法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结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置房产,登记在夫妻一方名下,该套房产属于一方子女所有,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让我们一起来看本期平平说法案例。(图片来源于网络 侵删)案情简介2010年5月,小橙与小柳登记结婚。2013年,两人购买了一套房子,目前涉案房屋房贷尚未还清。
近日,北京市的段雯雯(化名)向新京报记者反映称,自己于2021年结婚,2022年,父母给自己转账200万元购房。如今,正在办理离婚手续的段雯雯想知道,在此种情况之下,父母所给购房款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