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胡明免职的通知吉政干任〔2021〕5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长春新区、中韩(长春)国际合作示范区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省政府2021年1月15日决定,免去胡明的长春工程学院院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