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海口秀英区法院充分发挥家事审判职能作用,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妥善化解家事矛盾纠纷,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日前,秀英区法院对一起离婚纠纷案作出判决,对于数额过高的彩礼,离婚时应根据共同生活、家庭经济等情况,酌定返还。
北京日报客户端 | 记者 高健12月11日,最高人民法院、民政部、全国妇联联合举行“推进移风易俗 治理高额彩礼”新闻发布会,发布涉彩礼纠纷典型案例,其中一起案例指明:已办理结婚登记但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离婚时应当根据共同生活时间、孕育子女等事实对数额过高的彩礼酌情返还。
22岁的孕妇周娜正在考虑与未婚夫退婚的事。家住贵州某县的她和大两岁的未婚夫在网上相识,恋爱一年后两人订婚。订婚时周娜考虑到男方是单亲家庭且刚买房、装修花费不少,在当地8.8万和12.8万的彩礼标准下,自己做主要了6.8万的彩礼礼金,五金首饰也仅选择了三金。
极目新闻记者 张理晶近年来,“彩礼返还”纠纷频上热搜。有人闪婚闪离被判退钱,有人共同生活十年仍被索要彩礼。婚姻结束后,“彩礼”究竟何去何从?以及共同生活时间较短,离婚时诉请返还彩礼,能否支持?礼金、见面礼、改口费等如何处理?
近年来,多地彩礼数额持续走高,涉彩礼纠纷案件数量呈上升趋势,为妥善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平衡双方利益,最高人民法院今天发布审理涉彩礼案件司法解释,针对司法实践中存在的彩礼认定范围、彩礼返还原则、诉讼主体资格等重点难点问题予以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