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陕西省司法厅就《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1年11月27日。第一条〔立法目的〕 为了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调控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 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促进民族繁荣与社会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废话不多说,直接上通知。各设区市医疗保障局,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任务部署,积极支持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实施,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支持三孩政策生育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21年5月31日起,各地医保部门要确保参保女职工生育三孩的费用纳入生育保险待遇支付范围,按规定及时、足额给付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待遇,切实保障参保人员生育保障权益。
11月1日下午,陕西省卫生健康委的工作人员对健康时报表示,根据草案第四十七条,女职工生育三孩的可以在法定98天产假基础上,增加60天产假及10天孕前检查产假,再增加半年产假,即产假总天数为“168天+半年”。
随着人口呈现负增长趋势,加上人口老龄化程度加深,新生儿出生率持续走低,连续两年跌破1%,而人口净增长,也从2017年净增779万,降到2021年净增48万人,人口持续下降也促使各地采取措施鼓励多生孩子,看看2023年最新各地二孩、三孩补助标准一览表,看看哪些城市拿出真金白银,补贴生孩子的家庭。
从2025年元旦起,榆林市推出一次性生育补贴和育儿补贴了。这意味着,陕西至少有3个地级市选择了以“真金白银”支持生育。榆林这个补贴力度大不大2021年5月31日起,国家调整了人口生育政策,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于是,各地各部门积极行动,推进优化生育政策任务落实。
自从8月20日,国家将社会抚养费、超生费等全部禁止,又将“计生协”转变成“卫生办”,同时要求各地按照实际情况,从财政、税收、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方面,全面去支持人口发展政策,360°给生娃家庭“谋福利”,给他们全方位减负。
为进一步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拓宽公众参与立法的渠道,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提高立法质量,陕西省司法厅10月27日将陕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起草的《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征求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