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11月11日电(记者毛鑫)记者11日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广东开展打击“两卡”专项行动以来,有2421人因出售出租出借银行账户、个人银行卡等失信行为被惩戒,他们将受到5年内只能使用现金消费,不能使用移动支付功能、不能注册支付宝账户和开通微信支付等惩戒。
浙江大学国际联合商学院数字经济与金融创新研究中心联席主任、研究员盘和林对《证券日报》表示,“金融惩戒名单与过往的失信人名单内容不同,但作用是相同的。一方面是惩罚,让被惩戒人在金融业务上失去便利性;另一方面则是监督。”
10月10日,国务院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召开全国“断卡”行动部署会后,浙江省正拉开“断卡”行动的序幕。据悉,衢州市公安局联合人民银行衢州市中心支行,对146名买卖银行卡人员实施联合惩戒,并公布了名单。
11月26日,广州市公安局新闻办公室就近期开展的“断卡”行动召开发布会。南都记者从会上获悉,自9月7日“断卡”行动以来,广州警方共抓获涉“两卡”违法犯罪嫌疑人1744名,累计摧毁作案团伙35个,核破案件1228宗,打掉非法买卖“两卡”窝点69个,现场缴获涉案银行卡1294张、手机卡668张。
对被惩戒的单位和个人,基础运营商5年内只保留1张电话卡且不得办理通信产品新入网业务的惩戒措施,中国人民银行对其实施5年内暂停其银行账户非柜面业务、支付账户所有业务、不得为其新开立账户的惩戒措施,并纳入金融信用基础数据库管理,将违法违规行为记录至个人征信。
“断卡”行动开展以来,沈阳警方深入开展打击治理工作,各部门高位推动,密切协作,坚持摧网络、打团伙、断通道,侦查打击、行业治理和重点整治同步推进,挤压了“两卡”犯罪生存空间,有效遏制了电信网络诈骗案件上升势头。
近日,有媒体报道“2022年3月1日起,微信、支付宝收款码不能用于经营收款”。2021年10月13日,央行官网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对收单机构和清算结构提出了一系列的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