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老百姓来说,公证是一个热门话题,出现纠纷后不少环节都需要公证处的介入。2月14日半岛问法热线聚焦公证事务,青岛市李沧公证处的张红卫公证员和彭玲公证员现场接听市民来电,耐心解答市民关于公证事务的问题。
被继承人陈某,持有美国永久居民卡,于2016年在美国纽约州去世。其子陈某某持有一份陈某的遗嘱,从表观上看,系陈某于2008年在美国纽约州纽约县所立,为英文打印形式,内容翻译成中文为:其个人所享有的财产份额及继承取得的财产份额全部指定由儿子陈某某继承。
老人去世前3个月拿着遗嘱去公证处公证过,然后把遗嘱交到了子女手中保管,等老人去世后,在书桌发现了他去世前3天亲笔写下并签名并注明了年月日的另一份遗嘱,很多内容都与公证遗嘱对不上,这个时候该以哪份遗嘱为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