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白城中院通报修桥获刑案再审判决,认定依法维持对黄德义的定罪量刑,但同案有多人被改判无罪,那么这个案子是否反转也引发争论,怎么看这个判决的内容,以及媒体和法学界在这次讨论中的作用,聊聊我的看法供参考。
央广网北京7月7日消息7日,中国之声报道了吉林白城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村民私自建桥收费被判刑的事件。理由是,法院认为,其在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私自建桥拦截过往车辆收费,且受到多次行政处罚,仍拒不改正,情节恶劣,构成寻衅滋事罪的犯罪事实。
在阅读此文前,诚邀您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与分享,又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前言古今往来,为了过河建桥,贤才佳人都会通过集资捐钱来修建,这些行为都会称誉为善行,值得世人学习和传承。
在阅读此文之前,麻烦您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与分享,又给您带来不一样的参与感,感谢您的支持!前言2019年3月10日,这天是农历二月初四。虽然春节已过,但年味还浓,家家户户仍是一片喜气洋洋。
近日,吉林省白城洮南市瓦房镇振林村村民私自建桥被判刑的消息引发关注。村民黄德义组织家人在洮儿河上搭建浮桥,收费4年。2018年,当地水利局以非法建桥为由处罚并强制黄德义拆除浮桥。2019年,黄德义被洮南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其他17人也分别被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