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安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教育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全国妇联、国务院妇儿工委办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家庭暴力告诫制度贯彻实施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旨在进一步发挥家庭暴力告诫制度作用,积极干预化解家庭、婚恋矛盾纠纷,有效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维护平等、
大小新闻客户端12月30日讯 果手机系统升级,增加了支持通话录音功能,引发广大网友的关注。在当前的民事诉讼中,有越来越多的当事人将通话录音作为证据提交法院。那么,通话录音能否作为证据?偷录的通话录音是否具有合法性?符合证据要求的通话录音又该如何采集?
电子数据证据究竟如何提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116条规定,电子数据是指通过电子邮件、电子数据交换、网上聊天记录、博客、微博客、手机短信、电子签名、域名等形成或者存储在电子介质中的信息。
来源:走进民法典,转载请注明来源本号及《新民事诉讼法条文对照与重点解读》(中国法制出版社2023年9月版)一书证据,对包括民事诉讼在内的各类诉讼极为重要,是能否胜诉的关键所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存在较多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