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渔业船舶管理条例(2003年7月18日河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23年7月27日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修订)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渔业船舶的制造、改造和购置第三章 渔业船舶的检验和登记第四章 渔业船舶的航行、作业和停泊
9月1日12时,为期4个月的黄渤海休渔期正式结束,河北省沿海地区的海洋渔船拔锚起航。从这一天开始,新修订的《河北省渔业船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也正式实施。“该条例是我省渔业生产安全领域的重要立法项目,也是时隔多年后对原条例的一次全面修订。
来源:【黑龙江日报】2月27日下午,记者从牡丹江市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镜泊湖水域船舶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23年9月26日牡丹江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并于2023年11月2日经黑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船舶检验机构,中国船级社,各直属海事局: 为加强内河船舶安全管理,规范内河船舶船名、船籍港标识,我局研究制定了《内河船舶船名、船籍港标识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及时做好宣贯工作,并认真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中新网兰州10月11日电 记者11日从甘肃省交通运输厅获悉,近年来,甘肃加快构建安全、便捷、高效、绿色、经济的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水路交通作为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面临着新的发展机遇和挑战,新修订的《甘肃省水路交通管理条例》将于11月施行。
2023年2月3日,桂林阳朔海事处执法人员通过视频监控发现,阳朔县某航运公司所属旅游客船A船在倒车驶离阳朔兴坪码头时,未按照要求保持正规瞭望,险些与位于其船尾附近的一艘自用排筏发生碰撞,阳朔海事处依法处理A船船舶所有权人,并对责任船员进行安全教育。
来源:【荆门日报-荆门新闻网】记者昨从市交通运输部门获悉,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应急管理局日前联合印发《荆门市漳河库区乡镇自用船舶管理办法(试行)》,这是我市首个规范漳河库区乡镇自用船舶管理的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