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明确提出为进一步支持稳就业、保就业,减轻当年新入职人员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阶段的税收负担,该局完善调整了年度中间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等人员有关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的方法。
骄阳7月,许多大学毕业的小伙伴已踏入工作岗位,也有很多大二大三的同学朋友正在实习,帮助自己将来更快地融入社会。当企业面对大学毕业后新入职的员工以及尚未毕业但暑假出来实习的员工时,究竟该如何报税呢?新入职员工与实习生报税方式如何区分?
开展面向新办纳税人的“开业第一课”活动是今年税务部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重要内容。为帮助新办纳税人更好了解新办企业涉及的税费事项及办理流程,我们推出开业第一课系列情景剧,帮助纳税人尽快度过“新手期”,更好开展经营活动。
1日,记者从广东省税务局获悉,国家税务总局7月29日发布了《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对当年新入职人员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和实习学生取得的劳务报酬所得预扣预缴规则进行调整优化。
记者昨天获悉,国家税务总局出台新规,当年新入职人员个人所得税在预扣预缴阶段的税收负担开始减轻。这次国家税务总局公布了“关于完善调整部分纳税人个人所得税预扣预缴方法的公告”,规定对一个纳税年度内首次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居民个人,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时,可按照5000元/月乘以纳税人当年截至本月月份数计算累计减除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