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统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发改环资〔2022〕80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统计局,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能源局: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是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的重要举措,对
微信公众号“国家发展改革委”11月1日消息,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统计局、能源局,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是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的重要举措,对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保障高质量发展合理用能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国家发改委网站11月16日消息,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保障高质量发展用能需求的重要举措。
中新社北京11月1日电 (记者 王恩博)为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中国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1日对外公布。
来源:人民网 原创稿人民网北京11月16日电 (记者申佳平)11月16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研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孟玮强调,原料用能扣减不是放松对石化化工、煤化工等产业发展的要求,不是鼓励各地区盲目发展相关项目。
中新网11月1日电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1日消息,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是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的重要举措,对保障高质量发展合理用能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11月1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提出落实《“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有关要求,有序推进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科学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有关要求,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用于生产非能源用途的烯烃、芳烃、炔烃、醇类、合成氨等产品的煤炭、石油、天然气及其制品等,属于原料用能范畴;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完善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调控,部署推动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相关工作,对进一步增强能源消费总量管理弹性、保障高质量发展合理用能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1日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准确界定原料用能范畴,用于生产非能源用途的烯烃、芳烃、炔烃、醇类、合成氨等产品的煤炭、石油、天然气及其制品等,属于原料用能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