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上述房产该如何分割成为很多人关心的话题。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庭长陈宜芳在发布会上解答了该问题。
编者按:在夫妻共同财产中,房产往往占据着极其重要的地位,夫妻之间围绕着房产所产生的纠纷也日益增多。如果房屋系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在己方子女名下,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29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徐伟伦/法治日报子女长大成人后,父母出资为孩子买房、支持他们创业等情形不在少数。然而,当父母慢慢老去,需要用钱治病、养老或者遭遇子女不孝时,可否向子女索要之前的“出资”?若子女以父母“赠与”为由拒绝返还,父母又该如何在没有借款凭证的情况下维护自身权益?
2025年2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施行。就公众关心的“老人出资给子女购房的房产归属”问题,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团河法庭法官以新规定进行详细解答。“儿子结婚儿媳怀孕,喜上加喜,我准备拿出养老钱给儿子买套房。
南都讯记者郭若梅 发自北京 在中国,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现象较为普遍。当子女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父母出资购房的归属问题往往成为双方争议焦点。1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二)(以下简称《解释(二)》),对此予以明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