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日报客户端记者 王绿扬家务补偿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家务方面承担较多义务,在离婚时有权请求另一方给予一定经济补偿的制度。我国民法典明确肯定家务劳动所创造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旨在倡导公众对家务劳动的认可和肯定,以此提高家庭内部合理分工,促进社会和谐。
□ 本报记者 唐荣 李文茜□ 本报通讯员 杨丽茵婚后女方抚育子女、照顾家庭,负担较多家庭义务,离婚时能请求家务补偿吗?近日,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离婚案,判令丈夫向妻子支付家务补偿款和精神损害赔偿金共计11万元。
养儿育女、照顾老人 , 夫妻之间,责任是共同的,如果有一方在家务劳动上付出更多,另一方应该承认其劳动的价值所在。近日,镇江扬中法院适用《民法典》规定,审结了一起离婚家务补偿案件,该案全职太太最终获200万元经济补偿,有效维护了女方的合法权益。
夫妻一方抚育子女、照顾家庭,负担较多的家庭义务,那么,离婚时能请求家务补偿吗?一名女子就甘愿为家庭放弃了高薪工作,当起全职妈妈,专心照顾孩子,不料丈夫却发生婚外恋。离婚时,女方要求支付抚育孩子的经济补偿,及因婚外恋导致的精神损害赔偿。
大皖新闻讯 妻子辞职在家成为全职主妇,后丈夫起诉离婚,妻子主张应获得经济补偿。据肥西法院2月10日发布,近日,肥西法院审结一起离婚纠纷案件,依法判决男方向全职在家照顾的女方支付经济补偿。基本案情武某与喻某系高中同学, 2017年12月登记结婚。
现代快报讯(通讯员 缪俊龙 记者 严君臣)女方承担了大部分的家务,离婚时要求男方支付家务经济补偿金及离婚精神损害赔偿金,会得到法院的支持吗?3月6日,南通开发区法院召开“维护妇女权益”工作新闻发布会,发布了多起典型案例,其中就包括了这样一起关于妇女家务劳动“隐形付出”的案例。
据3月28日《现代快报》报道,近日,江苏镇江扬中法院审结了一起离婚家务补偿案件。案件中,全职太太王某称生育子女后辞去工作,一直在家照顾子女起居上学,所有收入靠丈夫每月支付固定生活费。最终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离婚,丈夫自愿给付王某200万元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