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厦门日报】非婚生子女,就没有权利分配到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款?近日,海沧法院发布一起侵害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权益纠纷案。村里土地被征收非婚生子却没领到补偿款贝贝(化名)是陈某与钟某的非婚生子。2018年,贝贝出生后,落户母亲钟某老家南平。
村民小组获得征地补偿款,签订《征地补偿协议》时,孩子尚在母亲腹中,此时是否需要预留孩子份额?待孩子平安出生后,是否应将预留的征地补偿款分配给婴儿?11月21日,据湖南高院消息,近日,衡阳市珠晖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案件。
“要致富,先修路”,在农村脱贫致富的路上,因政府修路或是修建其他基础设施需要进行征收拆迁。不少被征迁的村民对此表示担忧,远嫁外地、外出求学或工作将户口已经迁出本村、还有超生的孩子等等能否享受到补偿安置是大家关心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