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小区内窨井盖“伤人”,综合各方过错程度,不仅由物业担责,受害人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近日,河南省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的一起小区内窨井盖缺失伤人案,作为原告的受害人,对自身的损害后果自担20%的责任。判决后,当事方对判决结果无异议。
近日,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地面施工、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某供电公司赔付原告张某12.6万余元。经审理查明,2023年10月,张某外出步行至重庆市万州区某公路路口时,踩到某供电公司设置于路边的窨井盖,因窨井盖破损塌陷,张某掉落至窨井中受伤致十级伤残。
作者:伍里川9月21日,陕西西安天地源龙湖春江天境小区发生坠井事故。家长程先生称女儿系掉入小区消防水井,经抢救无效身亡。事发后,有工人深夜加装防坠网,辖区派出所已介入。又见水井“失守”,又见生命被吞噬,无疑令人痛心。
大河网南阳 薛小磊 通讯员 高雁鸿大河网讯 大街小巷的窨井盖,关乎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小区内随处可见的窨井盖“伤人”后,责任又该由谁承担?近日,南阳市宛城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一起小区内窨井盖缺失伤人案。据了解,原告马某与被告白某系南阳市某小区邻居。
原标题:骑行时被井盖绊倒致残诉请索赔法院:园林环卫市政局未尽到管理职责被判承担70%责任本报讯 近年来,我国窨井盖安全事故频发,暴露出窨井施工、管理、养护等方面存在众多盲点。如因井盖引发受伤,伤者应如何维护自身权益?
漫步大街小巷,你注意过路边的窨井盖吗?小小的窨井盖,大大的用途;既能防污防水,又能防物坠落。但窨井盖要是出了问题,造成的破坏也不小。近日,金山法院审理了一起窨井盖断裂导致车辆受损的地下设施损害责任纠纷案件。
大街小巷随处可见的窨井虽不起眼,但却关乎老百姓“脚底下的安全”。司机黄某在检查车辆情况时,不慎跌入道路上没有井盖的井坑中受伤,应该由谁承担赔偿责任?8月28日,横州市法院发布了一起行人因跌落无盖窨井受伤引起健康权、身体权纠纷的案件。
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10月11日讯(文/视频 全媒体记者 虢灿 通讯员 刘敏 张浩涵 肖特昂)不走人行道,抄近路绕道车来车往的公交车进出站口,不慎踩到没有盖好的井盖,摔伤脸部,男子找到自来水公司索赔遭拒后,把对方起诉到法院。
8月10日,河北廊坊市固安县一小区内,一对母子意外掉进污水井,双双身亡。8月14日,记者了解到,前段时间当地下了大雨,有业主曾在事发前一天下午发现小区内污水井盖被顶了起来,还发在小区群里提醒,结果第二天便发生了悲剧。目前,当地警方已经介入。
9月21日晚,西安天地源龙湖春江天境小区发生一起坠井事故。一名8岁女童在参加完同学的生日聚会后,和几位小朋友在小区院子内玩捉迷藏,跌入绿化带中的、七八米深的消防水井中,不幸遇难。孩子年仅8岁,漫长的人生路才刚起步,结果就夭折在一个暗黑的消防水井里。谁要对此负责?
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一名88岁老人在小区散步时,不慎坠落于小区内的窨井中溺亡,其家属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物业公司赔偿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25.4万余元。博乐市法院审理后认为,在此事件中,物业及坠亡老人各承担50%的责任,该法院一审判决物业公司赔偿13.
周先生外出办事,为贪图方便,想走捷径,在穿越绿化带时不慎摔倒。物业公司是否需承担侵权责任呢?2021年5月26日,周先生开车外出办事,将车辆停放至杭州某物业公司经营管理的停车场,在下车离开时,周先生发现停车场内花坛绿化带护拦处有一缺口,因嫌停车场出口路远,便萌生了穿过绿化带到马路的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