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解答]《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于2004年11月5日经国务院第6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2004年11月30日温家宝总理签发,以第427号总理令发布,并于2005年2月1日起实施。
各市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维护国家财税法规政策的统一性和权威性,严肃财经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我厅决定开展2019年度财税法规政策落实情况和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湖南省财政监督条例(2016年12月2日湖南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 为了规范财政监督,维护财经秩序,保障财政资金安全规范有效使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
部机关有关司局,财政部有关监管局,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扶贫资金管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批示,要求加强扶贫资金管理,优化资金配置,提高使用效率,确保每一分钱都花在刀刃上。
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吉林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吉政规〔2024〕2号各市(州)人民政府,长白山管委会,各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厅委办、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深入贯彻零基预算理念,全面落实“因事定钱”有关要求,省政府决定对《吉林省省级
各市和省直管县财政局、科技局,省直有关单位:为加强省级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激发科技创新活力,提升科研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中央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若干意见》《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55号)等文件规定,我们结合实际对原《甘肃省省级科技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