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 胡雁冰)“最近我到北国超市买东西,结账的时候掏出五角硬币来,收银员却拒收,挺不方便的。那找零的时候他们为什么还往外找呢?”日前有读者给本报打来电话。读者反映是否属实?3月11日上午,记者特意带了一枚五角硬币在北国超市裕华店结账时使用,收银员拒绝收取这枚硬币。
日前,市民邱女士致电本报热线反映,她在西峰城区一家商店购买食品时,遭遇了拒收硬币的情况。而部分商家在受访时表示,“拒收硬币是因为难以保存和整理”“一般情况,就把零头给抹掉了”“硬币又小又重,用起来很麻烦”。
顾客到超市买2.7元菜,拿出27个1角硬币付钱却遭拒收,收银员坚称只能用硬币支付1元以下的金额。记者了解到,此事发生在12月3日,而在事发第二天,该超市负责人已找到当事顾客沟通处理,且发布视频进行道歉。
市民高先生向本报反映称,8月30日下午,他到新隆嘉超市(福佳新城店)买菜,结账时他从口袋里掏出了几张纸币。收银员接过钱之后,把其中一张5角面额的纸币还给了高先生……市民 超市购物5角纸币遭“嫌弃”8月30日下午4点钟,市民高先生来到甘井子区大连湾附近的新隆嘉(福佳新城店)。
近期,又有多家单位因拒收人民币现金被处罚。5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对多起典型案例予以公示,记者梳理发现,经营主体拒收人民币现金的理由五花八门,但这些都不能为拒收行为开脱。这是在PAGEONE(北京坊店)拍摄的支持现金支付标识(4月29日摄)。
2023年10月起,中国人民银行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以下称现金)专项整治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有关规定,对线索核实查处。
2023年10月起,中国人民银行开展拒收人民币现金(以下称现金)专项整治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有关规定,对线索核实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