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1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二中院”)一审公开宣判上海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原副书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姚凯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姚凯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受贿违法所得及收益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09年至2022年,被告人姚凯利用担任上海市规划和国土资源管理局详细规划管理处处长、原闸北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静安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中共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工作委员会副书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承接工程项目、加快行政审批、协调项目推进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相关单位和个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5632万余元。
12月31日,据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消息,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上海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原副书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姚凯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姚凯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
2024年12月31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二中院”)一审公开宣判上海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原副书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姚凯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姚凯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受贿违法所得及收益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24年12月31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二中院”)一审公开宣判上海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原副书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姚凯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姚凯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受贿违法所得及收益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今天上午,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决定任命华源为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免去其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主任职务;决定任命顾军为上海市商务委员会主任;决定任命姚凯为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主任,决定免去黄永平的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
上海二中院一审公开宣判上海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原副书记、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原主任姚凯受贿案2024年12月31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二中院”)一审公开宣判上海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原副书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姚凯受贿一案。
2024年12月31日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二中院”)一审公开宣判上海市建设交通工作党委原副书记、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原主任姚凯受贿一案。对被告人姚凯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百万元;受贿违法所得及收益予以追缴,上缴国库。
2022年8月26日下午,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主任姚凯带队专题调研“城中村”改造民心工程推进情况。姚凯主任一行实地踏勘了杨行东街新一轮“城中村”改造地块现状,入户参观了杨行西街第一轮“城中村”改造已建成入住动迁安置房,并登高俯瞰了新、老“城中村”改造地块对比全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