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9日,重庆市公安局南岸区分局发布关于刘某(男,21岁,网名“胖猫”)在长江大桥跳江身亡事件相关情况的通报。据通报,经调查核实,“胖猫”和谭某存在真实恋爱关系,谭某未实施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以恋爱为名骗取“胖猫”财物的行为,不构成诈骗犯罪。
警方通报下来了,“胖猫事件”谭某不构成诈骗,确定以恋爱为目的,双方互见亲属,互有经济往来,胖猫给谭某转账317次共计79.9万元,谭某给胖猫转账179次共计46.3万元,恋爱期间双方共同经营花店谋划生活,胖猫最后一次转账谭某明确不要,并让胖猫好好生活。
文章本来昨晚就写完了,没发,又认真检查了一下。从2021年12月24日 确定关系 到 2024年4月3日 胖猫自杀,恋爱期间一共持续 831天,27个月,平均一个月胖猫转给谭某 1.6万,每周4000块。
在某音里胖猫姐姐声泪俱下称弟弟两年给谭某竹花费51万,对方还不断pua弟弟,让弟弟不断给她转钱,导致弟弟一时想不开给其转账6.6万元让其开花店后跳江自杀,并晒出了包括两人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在内的众多pua言论和对方是捞女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