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永娇作[案情]2021年7月,秦某向某婚介公司支付1000元服务费,该婚介公司承诺为秦某介绍相亲对象,直至找到合适伴侣。之后,婚介公司为秦某介绍了3个相亲对象,但均因女方觉得不合适没了下文。今年2月,婚介公司要求秦某再支付2000元服务费,并称会介绍更优秀的相亲对象。
记者 李自强 通讯员 李晓燕与婚介公司签了合同委托共介绍6名相亲对象,婚介公司陆续推荐4名,均未与张先生建立恋爱关系。张先生质疑婚介公司不注重服务质量,胡乱推荐,要求终止合同。双方未达成意见,张先生诉至黄岛法院,请求法院判令合同无效,婚介公司返还服务费4000元。
01基本案情2021年7月,秦某向某婚介机构支付1000元服务费,该机构承诺为秦某提供婚介服务,直至他找到合适的伴侣。之后,某婚介机构为秦某介绍了3个恋爱对象,但均因女方觉得不合适,双方没有继续交往。今年2月,某婚介机构要求秦某支付2000元服务费,声称会提供更好的恋爱对象。
2019年,白女士与某婚介机构签订了一份会员服务合同,并分期支付服务费,共计68800元。合同约定该婚介机构为白女士提供一对一沟通、情感咨询与辅导等服务,可以根据白女士的档案制订征婚方案,并根据白女士的择偶标准安排约见符合其标准的男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