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美与大刚经人介绍相识,两人不久就确立了恋爱关系。期间,为表达爱意,大刚送给小美价值不菲的戒指作为礼物,还通过微信转账9999元祝小美“新年快乐”。几个月后,两人因性格不合决定分手。大刚可以要求小美返还所转的款项及赠送的戒指吗?——大刚无权要求返还。
来源:山东高法 男女同居并举行结婚仪式,但迟迟未办理结婚登记。补办结婚登记前,男子与其他女子保持恋爱关系并赠与财产,是否有权要求接受赠与的女子返还财产?近日,重庆市奉节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赠与合同纠纷案,判决驳回要求返还财产的诉讼请求。
来源:泉州晚报日常生活中,许多情侣会互赠礼物,尤其是热恋期,送出大金额礼物时眼睛都不眨,但一旦感情破裂,纠纷随之而来。近些年,各地发生了不少因为恋爱期间情侣互相转账、发红包、赠送礼物等,分手后双方产生纠纷闹上法庭的案件。这些本该是增进情感、表达爱意的行为,分手后却成了矛盾源头。
原标题:情侣分手 恋爱期间赠与的财物要返还吗?恋爱关系中,情侣双方为培养感情,往往会有一些物质或金钱往来。如果恋爱关系结束,一方要求返还财物,应如何认定?近日,昌宁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赠与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刘先生起诉要求被告王女士返还恋爱期间其赠与的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