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说,我们离婚的理由都是出奇的相似,因为和前一任处于异地的状态,导致了前一任在精神或者身体上有游离家庭之外或者背叛家庭的行为,虽然不是十分夸张,但对于有精神洁癖的我们来说,这肯定是不能忍受的事情,所以我们选择了与过去的婚姻做了告别,那种告别是果断的拒绝的,不带有丝毫怀疑的。
几年前,男子孙华和前妻刘瑜离婚时在协议中约定孩子随母姓并由女方抚养,其每月支付儿子刘宸抚养费2500元直至18周岁。但他不久再婚又育有一子,于是他请求前妻将每月抚养费的数额降至800元但被拒绝。后刘宸一纸诉状将父亲告上了法庭。
随着二胎政策的开放,对新婚夫妻来说,结婚生孩子是一件喜闻乐见的事。但对于离异再婚的家庭,要不要再生小孩就得考虑很多问题。俗话说:贫贱夫妻百事哀。离异再婚的夫妻,如果再要小孩就要从多方面考虑,收入、年龄、对方的孩子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