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是司法改革全面推进的一年,帷幕已在试点省份拉开。司法改革任务繁重,从司法体制到刑事诉讼基本原则、制度都有需要动大手术的地方,而各方利益关系、落后的司法观念也在羁绊改革推进。改革如何改,从何下手,这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谈起来话题总显得沉重。
图为庭审现场。陈中莉 摄“现在开庭!”4月30日,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法院在天河区看守所门外搭起一个简易的“帐篷法庭”,审判长周征远敲下法槌,开始了对曾某云等54人涉嫌诈骗案的庭审。正对着审判区域一门之隔的看押区内,54名被告人全部到庭。
转自:陕西高院陕西省人民法院刑事公诉案件第一审普通程序审判操作规程(试行)为正确实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以下简称《刑诉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惩罚犯罪,保障人权,全面贯彻证据裁判规则,体现以庭审为中
近日,北京一中院法官助理赵旭涛前往北京理工大学附属中学本部,以《感受司法公正——诉讼程序介绍》为主题,面向近百名高二学生,结合一起涉及未成年人的校园欺凌刑事一审案件,围绕刑事诉讼的庭审程序开展了一场生动的普法授课。
人民法院是我国的审判机关,那么,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刑事一审案件是如何进行初次审判的呢?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此类案件的法庭审判程序大致可分为庭审准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教育、最后陈述和宣判。
李奋飞庭审布局看似小事,其背后理念却值得深究。 1985年,“两高”曾对法庭布局问题下发了《关于人民法院审判法庭设审判台、公诉台、辩护台的规定》。按照该规定,法庭上方中央为审判台,审判台左右两边分别为公诉人和辩护人,审判台正对面为被告人席,被告人旁边为证人席。
转自:京法网事 特别提示:凡本号注明“来源”或“转自”的作品均转载自媒体,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所分享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仅供读者学习参考,不代表本号观点。如有异议,请联系删除。人民法院是我国的审判机关,那么,人民法院对未成年人刑事一审案件是如何进行初次审判的呢?
红网通道站7月9日讯(通讯员 莫进华)7月8日上午,通道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单位受贿案件。与以往不同,此次庭审过程中审判庭中的两台大屏幕显示器画面切换频繁,庭审过程通过视频系统从不同方位显示在审判台、控辩双方的电脑上,证据交换、法庭调查、现场辩护都在大屏幕上得以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