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赔偿款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后续治疗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辅助器具费以及因工伤可能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从事职业活动或者与职业活动有关的活动时所遭受的不良因素的伤害和职业病伤害。工伤事故发生后,实践中经常会出现当事人私下就工伤待遇问题进行协商并达成协议的情形,俗称工伤“私了”。发生工伤“私了”现象,有用人单位逃避安全生产与工伤待遇的给付责任,积极寻求私了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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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皖新闻讯在工伤事故发生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往往会达成“一揽子”赔偿的工伤私了协议。而这种协议的法律效力如何,往往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一方面要坚持诚实信用原则,另一方面,也要重点关注劳动者的权益保障。近期,肥东县人民法院就遇到了这样两件特殊的劳动争议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