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 □ 本报记者 周宵鹏 □ 本报通讯员 曹向荣 蔺自强 金秋十月,秋阳和煦。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检察院办案人员近日会同石家庄市林业局工作人员及市公安局、裕华公安分局干警走进某花鸟市场,向商户宣传国家野生动植物保护的法律法规。
上个厕所,陋习来了,打开手机,机缘巧合之中看到了这则新闻:西峡县公安局阳城派出所,民警在辖区高崖村开展巡逻 ,发现一处荒凉路段,停放一辆悬挂外地车牌的可疑车辆,出于职业的敏感,民警推测可能有人进山盗掘野生兰草,立即到附近山坡上进行寻找,经过1个小时的翻山越岭 ,最终在一处山洼内 ,将正在非法挖掘野生兰草的4名嫌疑男子当场抓获。
“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种在小园中希望花开早。”这首脍炙人口的歌曲足以体现人们对于兰花的喜爱程度,但是,兰花虽美,切莫随意采挖。2021年新修订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已将野生兰属植物列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私挖乱采野生兰花草可是违法行为,更可能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游德福近日,云南元谋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在羊街镇平安村委会卧丹村开展线索摸排过程中,发现李某甲、李某乙两家的门口摆放着几盆疑似国家重点保护植物野生兰花。民警随即展开调查,经查,该兰花系李某甲、李某乙未经批准私自到村背后的山上采挖并带回家中种植。
继大理鹤庆发布禁止采集、出售、收购野生兰花等野生植物的通告之后, 4月起,曲靖罗平、德宏瑞丽、保山昌宁县和龙陵县等多地也发布通告,禁止采集、出售、收购野生兰花等野生植物,否则当事者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据农视网4月16日报道:“我从山中来,带着兰花草,种在小园中,希望花开早。”一首耳熟能详的歌曲,成了不少人的童年记忆,也体现出人们对于兰花的喜爱程度。然而,随着我国对野生兰花的保护增强,歌词中的行为可能会触碰法律底线。
2025年3月3日是“世界野生动植物日”,主题为“野生动植物投融资:投资于人类与地球”。该节日由联合国大会于2013年设立,旨在提高人们对野生动植物的认识。目前,正值春兰盛开时节,贵阳郊区清镇市、修文县等地再现采兰人进山采挖野生贵州春兰的现象。挖野生兰花是否违法?
上山挖兰花,可能会触犯法律。近日,永平的余某某因采挖野生“豆瓣兰”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今年6月,余某某出于对兰花的喜爱,在未办理任何采集资格的情况下,擅自到永平县北斗乡的山林采挖俗称的“豆瓣兰”,准备拿回家中种植,后被永平县公安局民警查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