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教育报】本报讯(记者 李配亮)近日,云南省教育厅、省市场监管局印发通知,发布《云南省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操作规程》,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高度重视,切实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职责,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极目新闻记者 张秀娟通讯员 张会娜学校(幼儿园)食堂均应配备食品安全员;用餐人数300人以上的托幼机构食堂、用餐人数500人以上的学校食堂还应当配备食品安全总监……近日,由湖北省市场监管局餐饮处指导,湖北省食品安全协会组织起草的《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岗位管理职责》团体标准(THBES
市教委等五部门昨天发布《北京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中小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办法》,明确中小学要按规定设立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建立学生带量食谱制定与公示制度。各校将邀请师生、家长与食堂专员等共同成立膳食委员会,确定学生伙食收费标准、配餐食谱、采购招标等。
近日,《北京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中小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办法》发布。明确中小学要按规定设立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建立学生带量食谱制定与公示制度。各校将邀请师生、家长与食堂专员等共同成立膳食委员会,确定学生伙食收费标准、配餐食谱、采购招标等。
校园食品安全牵动着无数家长的心,学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关键是实施好校(园)长负责制。校(园)长在抓食品安全时,请牢记这十件事,一同守护师生美好“食”光。一、问:什么是校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与校(园)长有什么关系?
8月26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从西安市食药安办召开的校园食品安全工作暨校园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会议上了解到,秋季开学前,西安市多部门联合开展校园食品安全系列整治工作,承包经营的学校食堂已100%配备了食品安全“双总监”。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张琬茜日前,省教育厅和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国家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各单位反馈的意见,重新修订了《海南省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体系文件(修订稿)》(以下简称《文件(修订稿)》,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
人民网北京9月10日电 9月9日,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5部门发布《北京市中小学校食堂管理办法》和《北京市中小学校校外供餐管理办法》,明确中小学要按规定设立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建立学生带量食谱制定与公示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