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改革有望再迈一步。3月5日,政府工作报告在部署2025年政府工作任务时,提及加快推进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下划地方,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政府工作报告》起草组负责人、国务院研究室主任沈丹阳解读称,今年将加快推进部分品目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下划地方。
7月31日,国新办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在会上表示,下一步考虑将推进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划地方,统筹考虑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税收征管能力等因素,分品目、分步骤稳妥实施,拓展地方收入来源,引导地方改善消费环境。
消费税是价内税,作为产品价格的一部分存在,税款最终由消费者承担。图为江苏省淮安市一珠宝首饰店内,市民在细心选购。IC供图 近日,审计署、财政部先后发布了《国务院关于2023年度中央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和《国务院关于2023年中央决算的报告》。
通过梳理我国消费税自 1994 年设立以来的改革历史,结合重大会议中对消费税表述的变动,1994 年、2006 年、2014 年和 2021 年分别是消费税的设立、调整、优化、推进的标志性年份,我国的消费税可以大致分为四个阶段,在这四个阶段中,消费税主要围绕征收范围、征收税率和征税环节做了调整与优化:11994 年至 2005 年—消费税设立的初级阶段,消费税税收缓慢上行;
(本文作者李超,浙商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消费税是对特定消费品征收的一种流转税我国的消费税是以消费品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属于价内税,一般在生产和进口环节缴纳,在以后的批发、零售环节中,由于价款中已包售消费税、因此不必再缴纳消费税,是典型的间接税。
近日,受国务院委托,财政部部长蓝佛安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国务院关于2023年中央决算的报告》。其中提出,将推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突出问题导向,健全现代预算制度,优化税制结构,完善地方税体系,强化转移支付激励约束,建立健全与中国式现代化相适应的现代财政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