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面新闻记者 赵奕9月11日,封面新闻记者从四川省医保局了解到,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四川拟将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人员(以下简称“两类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并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来源:【天府融媒】11月13日,四川省医保局发布消息,为切实提升医保支持生育力度,进一步减轻参保群众生育负担,该局近日会同财政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印发相关通知,决定将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以下简称“两类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参保范围,相关规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鑫昕 实习生 吴霞)四川省政府新闻办12月16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四川医保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的有关情况。据介绍,四川已经出台省级层面文件,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该政策将于明年1月1日起实施。
12月16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四川医保积极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新闻发布会,省医保局副局长彭波以及相关处室负责人介绍了四川医疗保障部门支持全民生育保障工作,在生育保险、生育保障和生育经办服务工作中出台的系列新政策新举措。
近日,成都市医疗保障局等4部门印发《关于将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以下简称“两类人员”)可参加生育保险,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12月16日,省政府新闻办举行四川医保积极完善生育支持政策体系新闻发布会,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彭波介绍持续完善和落实积极生育支持措施,扩大生育保险覆盖面,拓展辅助生殖类项目报销范围,提升生育医疗保障水平等方面,并答记者问。
来源:【四川日报-川观新闻】川观新闻记者 刘春华 文/海报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增加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种类;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有了新规……1月1日起,四川正式实施一批与就业、医保相关的民生政策。这些政策将如何影响我们的生活?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近日,四川印发《关于将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规定从明年1月1日起,四川将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其参加生育保险缴费基数按照参加职工基本医保缴费基数确定,缴费费率与各市(州)和省本级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费率保持一
近日,记者获悉,成都市医疗保障局等4部门印发《关于将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纳入生育保险保障范围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年1月1日起,灵活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期间的人员(以下简称“两类人员”)可参加生育保险,按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新的一年即将到来2025年1月1日起有哪些新规即将实施?它们又将如何影响你我的生活?快来一起看看四川新规▶ 新修订的《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四川省法律援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由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