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网·闪电新闻9月22日讯 大型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隐患大。在高速公路行驶时,如果大型货车进入最左侧车道,由于大型货车车速相对较慢,很容易引起压车情况的发生,甚至引发追尾事故,对其他车辆造成行车安全隐患。
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 毕胜 辛振东 济南报道12月8日上午,在济南世纪大道与凤鸣路路口,济南交警上路查处大型货车右转不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并进行处罚。“今天开始,我们将对大型货车右转不停车让行的违法行为按照扣3分罚款200元的办法进行处罚。
大众报业·大众日报客户端 2021-12-02 17:09:40 为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因视觉盲区引发的瞬间“吞噬”碾压事故发生,济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发布《关于实施大型货物运输车辆右转停车让行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决定自2021年12月8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大货车“右转必停”
鹿青松 济南报道6月5日下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牢记嘱托 走在前 挑大梁 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山东篇章”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四场,邀请省公安厅负责同志等介绍山东公安机关保障高水平开放有关措施。会上,山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局长刘大为介绍了关于提升交通物流通行效率的具体措施。
13:00,济南高速辖区因降雪,京沪高速起步区太平、济阳北、商河收费站,东吕高速济阳东、济北开发区收费站,青银高速遥墙、济阳、靳家收费站,济乐南延高速起步区鹊华、华山北收费站,济广高速天桥、长清、孝里收费站,京台高速国际医学中心、济南西、崮山、万德收费站,济南都市圈高速孝里北、马
12月15日晚间,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从济南交警处获悉,截至20时38分,因天气原因,济南高速辖区所有收费站仅允许黄牌货车(危化品运输车和大件运输车除外)通行。新闻线索报料通道:应用市场下载“齐鲁壹点”APP,或搜索微信小程序“齐鲁壹点”,全省800位记者在线等你来报料!
关于莱芜区滨河西路(龙潭大街至银河大街路段)汶水大街(凤凰路至滨河西路路段)黄山路(龙潭大街至汶水大街路段)禁止货车通行的通告为规范城市道路车辆通行秩序,缓解城区交通拥堵,确保城区道路有序畅通,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我区道路交通现状
《通告》明确,为强化秋冬季大气污染区域联防联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山东省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济南市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决定对中、重型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实施临时性管制措施。
为确保G35济广高速济南收费站东岗入口通行畅通,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和交通拥堵,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入口治超工作的通知》有关规定,结合G35济广高速济南收费站东岗入口实际情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规定,山东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
为提升物流配送货车通行效率,最大限度减少城市配送禁行道路范围,山东济南、青岛、东营、烟台、泰安、威海、日照、临沂、德州交警发布公告,重新明确了货运车辆限行区域、限行时间,同时明确新能源车辆不受任何禁行限制的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