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韩睿)因未缴物业费,物业就不收停车费,导致李先生的车无法进入小区。日前,五龙口社区接到辖区五龙花园小区居民李先生反映后,网格员杜东洁向双方讲解民法典相关规定,随后,李先生单独缴纳了停车费。 2月19日,接到反映后,杜东洁走访了双方。
物业费是小区公共秩序维护、公共设施运转的基本保障,缴纳物业费是业主的义务。然而,有的物业公司为了催缴物业费,竟采取捆绑式做法,业主不交物业费就不给租车位、不开门禁卡,有的还限制业主给水卡、电卡充值。这种将物业费与其他物业服务捆绑的现象,在兰州不少小区频频出现。
12月7日上午,记者来到该小区,看到在每栋居民楼的一楼公示区域,均贴着一张关于2023年汽车停车月卡充值续费的通知,其中在备注中特别提到,停车月卡续费充值前需结清本年度所有欠费,包括物业费、公摊电费、生活水费等。
近年来,随着私家车数量的猛增,小区停车难问题愈发突出,近日,家住南京江宁区东山街道大里聚福城怡景园的朱先生向扬子晚报96096投诉,称小区物业将物业费和车位费“捆绑”收取,自己拒绝这样的缴费后,结果自己的“月租车”变成了临停车。
“2024年的物业费已经缴清,就2025年的还没缴,物业突然就不让我享受停车月卡了!”近日,家住柳南区革新路的市民万先生向“柳报维权哥”(微信号:lzwbwq)反映,他所居住的小区物业疑似将月卡停车费与物业费“捆绑”收取,即业主若未支付物业费,则无法单独支付月卡停车费。
【编者按:本文为头条原创独家首发,请勿抄袭转载】«——【·前言·】——»近日,一起有关停车费的法律纠纷引起了广泛关注,一位业主购买了停车位后却被物业要求额外缴纳停车费,引发了争议。法院对此进行了明确裁决,指出物业费并不包含停车费,业主需要单独支付停车位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