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10月18日起将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5%;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且贷款所购住房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
中国青年网讯(记者 张亚云)10月17日,“上海公积金”公众号发布《关于调整本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优化调整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该通知自10月18日起施行。
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消息,经上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就调整上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25%;对于认定为第二套改善型住房,且贷款所购住房位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及嘉定、青浦、松
1月2日,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官微发布《关于调整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调整上海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政策。此次新政明确了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认定标准,同时降低了第二套改善型住房的最低首付款比例。
10月12日一早,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等多家银行陆续发布公告,10月25日起,将对存量个人房贷利率进行批量调整。除贷款在北京、上海、深圳等地区且为二套房贷款的情形外,其他符合条件的房贷利率都将调整为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30B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