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刘一诺 通讯员 李冬华 李想恋爱未满,两人并没有登记结婚,却在同居期间生下了孩子,这样的非婚生子,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吗?近日,济南市中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市中法院”)审理了这样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原告王鑫系被告王恒与马艳非婚生子,于2012年4月7日出生。
近日,醴陵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同居关系子女抚养费纠纷案件,依法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彰显了司法为民的温度与力度,取得良好的法治效果与社会效果。案件当事人小虎与小婷于2022年相识后同居,2023年5月生育一女,但双方始终未办理婚姻登记。
极目新闻记者 赵贝没有结婚证,仅仅是“同居关系”,感情一旦破裂,共同生育的子女就能不管不顾吗?法院告诉你:不行!3月4日,极目新闻记者获悉,湖北省松滋市法院近日审理了一起同居关系“分手”所产生的子女抚养纠纷案件,男方必须支付抚养费至子女18岁。
来源:【湖南日报】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记者 刘家璇常言道“相爱容易相处难”,因为并非所有的恋人,都能顺利步入婚姻。出于种种原因,男女双方未能缔结婚姻而生育的子女,即为非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在法律地位、享受权利方面是否相同?抚养费又该谁来承担呢?
一则关于大学生赵某与王女士分手后因抚养费问题引发的纠纷案件引起了社会关注。江苏省南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终审判决,认定赵某需每月支付1200元抚养费,并一次性补偿王女士10000元。王女士与赵某于2020年经朋友介绍相识并迅速确定恋爱关系,三个月后开始同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