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乙于2021年3月离世,姜某、董甲与董丙、刘某办完丧事后,对董乙生前与董丙、刘某之间的债权债务进行了核算和整理,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就以房抵债等问题签订《协议书》,约定:董乙对涉案房屋享有的50%产权全部归董丙所有,以抵顶董乙欠董丙、刘某的全部债务,姜某、董甲对该房屋有长期居住权。
来源:【湖南日报】三湘都市报·新湖南客户端全媒体记者 卜岚 王普 实习生 龙思言不管你有房没房,这四条房产规定,都和你息息相关,如果你不清楚,可能会造成巨大的损失。特别是第三条!第一,你知道吗?现在买二手房可能住不了。
蒋蒋房子提醒大家,在购买二手房时,一定要仔细确认房屋是否存在居住权。否则,一旦交易完成,房子无法入住,您的钱就打了水漂。近年来,居住权成为热门话题。老蒋每次促成交易前都会进行产权调查,以确保交易安全。居住权是一种通过合同或遗嘱形式设立的居住物权,它位于所有权之上,具有排他性。
为更好地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全面依法治国和司法行政工作中的落地生根,奋力谱写法治中国建设新篇章,杨浦区融媒体中心联合杨浦区司法局,共同制作推出兼具热点时效性、法律服务性和法治思想性的专题普法栏目——《法声昂“杨”》,致力打造展示区域法治建设成就、展现区域法治文化成果的精品佳作。
老张问:和父母同住了二十多年,这老房子,我也该有居住权了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居住权是通过签订合同、订立遗嘱等方式,约定你可以居住在别人的房子里,往往都是无偿的,居住时间也可以自由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