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婚姻需要两个人从相知、相识、相爱到相守,其中必不可少的环节就是“领证”,然而部分情侣尚未进行登记结婚,却已有了爱情的结晶,随后又因性格不合等原因很快就分道扬镳,如此一来,同居关系期间生育的子女,该如何保障他们的权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