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月19日凌晨2时许,彭某酒后,步行到龙陵县某珠宝店门口的人行道上,无故踢了一群众停放的电动车一脚,电动车倒地造成右后视镜、右脚踏损坏。目前,彭某已被龙陵警方依法行政拘留。民警提醒:别因一时冲动,喜提拘留所过年“大礼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