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生产秩序,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经县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按照“解封不解防”的原则,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域外来农人员,必须提前24小时向目的地所在村进行扫码报备,提供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并按规定严格落实管控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