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军网让社会交往清清爽爽■胡 祥前不久,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纪律检查委员会印发《军队领导干部社会交往行为规范》,对军队领导干部与地方党政机关和有关单位及其人员,企业(事业单位)及其相关人员,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机构及相关人员,少数民族和宗教组织及信教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