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置不同于民法中的留置权,它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具有行政兼刑事性质的强制措施,可以折抵刑期。《监察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了可以对被调查人实施留置的具体情形:“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以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涉及案情重大、复杂的;
被调查人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监察机关已经掌握其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有可能逃跑、自杀、串供等情形的,经监察机关依法审批,可将其留置在特定场所。
7月30日,老百姓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老百姓,603883.SH)发布公告称,7月28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谢子龙家属的通知,谢子龙的家属于28日收到由湖南省监察委员会签发的谢子龙被留置、立案调查的通知书。
据说,这是一名老党员老记者写给二十大的建议。文章的核心观点就是当年监察委没有成立前,“两规”措施办案期间,办案手段不规范导致更多冤假错案,进而提出对用“两规”办成的案件复查纠错“,“以充分体现党勇于自我革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