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025年甘肃省住房公积金新的缴存基数上下限公布中国甘肃网1月14日讯据兰州晨报报道(记者 李冰洁)1月11日,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面向各缴存单位及职工发布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以确保调基工作顺利开展。
202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已开始,1月11日,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了缴存基数调整的相关工作通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不超过职工工作所在地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不低于省政府最新发布的本市各区最低工资标准。
202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已开始,1月11日,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了缴存基数调整的相关工作通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不超过职工工作所在地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不低于省政府最新发布的本市各区最低工资标准。
202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已开始,1月11日,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了缴存基数调整的相关工作通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不超过职工工作所在地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不低于省政府最新发布的本市各区最低工资标准。
202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已开始,1月11日,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了缴存基数调整的相关工作通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不超过职工工作所在地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不低于省政府最新发布的本市各区最低工资标准。
202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已开始,1月11日,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了缴存基数调整的相关工作通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不超过职工工作所在地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不低于省政府最新发布的本市各区最低工资标准。
202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已开始,1月11日,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了缴存基数调整的相关工作通知。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不超过职工工作所在地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不低于省政府最新发布的本市各区最低工资标准。
原标题: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现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标准中国甘肃网1月24日讯据兰州日报报道 日前,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对外发布现行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执行标准,根据全省最低工资标准,当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5149元,下限为2020元。
1月17日,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通知》提出,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全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和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关于开展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的通知》,当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5149元,下限为2020元。
原标题: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调整今年公积金缴存基数中国甘肃网1月23日讯据兰州晚报报道 1月22日记者从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获悉,职工2024年公积金缴存基数将按照2023年度月平均工资计算调整,当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5149元,下限为2020元。
4月6日,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通知称,为更好满足缴存职工合理住房需求,提高群众幸福感、满足感,结合房地产市场实际情况,根据《兰州市落实强省会战略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若干措施》文件精神,自2022年4月6日起,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由已婚缴存职工60万元调整为70万元;
庆阳市住房公积金3月5日消息,甘肃省庆阳市将调整优化住房公积金贷款提取政策。凡夫妇双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由60万元提高到70万元,一方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最高可贷额度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同时,多子女家庭贷款额度上浮。
近日,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住房公积金归集业务标准》(GB/T 51271-2017)、《定西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定西市公积金管发〔2022〕2号)相关规定,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本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下限为本市最低工资标准。
据兰州日报报道 7月1日起,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调整2023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原则上不超过职工工作所在地设区城市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三倍,不低于本市各区县最低工资标准。
原标题:202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启动省住房资金中心公布新的缴存基数上下限中国甘肃网1月12日讯据兰州晚报报道 2025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已开始,1月11日,甘肃省住房资金管理中心发布了缴存基数调整的相关工作通知。
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今天(24日)在其官方微信公众号“兰州公积金”发布了关于调整2024住房公积金年度缴存基数和缴存比例的通知,通知明确,调整后,缴存基数最高不得超过兰州市2023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9251.17元的3倍。本通知自2024年7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