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5日上午,记者从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政策例行吹风会上了解到,山东近日印发了《山东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全力推动全省森林经营更加科学高效、林权增值途径更加多样、集体林业发展条件持续改善、林农收入持续增加。
随着国家对农村发展的不断重视,农村荒山的承包也成了最近几年比较热门的话题,由于村民们法律知识的缺乏,由此引起的法律问题也是越来越多,今天,就围绕农村荒山承包权的效力问题及转让的相关问题,给大家说说荒山承包期这些事。
2013年10月1日广水市蔡河镇兴安村民委员会与吴炳俊签订了《林木、林地流转合同书》,合同约定:将本村东起六合村,西至周家湾河边与团山村交界,南起双岗村搭界,北至白果村搭界,面积2200亩林木、林地流转给吴炳俊,流转期限为50年,即从2013年10月1日起至2063年9月30日止,流转金为每亩50年100元,共计220000元。
第十七条 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林地(以下简称集体林地)实行承包经营的,承包方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承包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权,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承包方可以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转让等方式流转林地经营权、林木所有权和使用权。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强化业务协同 加快推进林权登记资料移交 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自然资源局、林业和草原局:为全面履行好林权类不动产统一登记职责,推动各级
湖南省林业局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湖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管理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湘林改〔2024〕6号各市州林业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现将《关于进一步做好集体林地承包经营管理的若干措施》印
来源:【绿色湖南】(自然资源部)近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落实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要求规范高效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七大方面要求规范高效做好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工作。
申请:申请人应根据申请登记的事项,确定权利类型和登记类型,填写《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持身份证明材料,以及不动产权证书或林权证、集体林地承包合同、生效的法律文书、人民政府处理决定等权属来源证明材料,向不动产登记机构提出申请。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曾毓慧近日,在屯昌县南坤镇黄岭村,一份18年前签订的村民小组林地承包合同书,在合同即将期满前,及时补签了另一份林地租赁补充协议,填上了“面积56亩”的缺失数据。这是依靠屯昌县农村集体“三资”监管平台发现并整改的成果。